关于评选2013年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

    2013-12-19 00:00:00 来源: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各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:

  根据青农大党办发〔2013〕39号文件《关于做好2013年度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范围

  各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中正式学生党员。

  二、评选条件

  1、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,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,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政治素质高,自觉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。

  2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热心为同学服务,团结同学,顾全大局,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,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。

  3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高,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上一年度获得国家、省政府奖学金或学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,研究生在上一年度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奖学金。

  4、自觉履行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,党性意识强,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,按时缴纳党费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同危害集体、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
  5、积极承担学生干部等社会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成绩突出,本专科学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。

  三、推选名额分配及报送要求

  1、全校共推选23名候选人。其中,动物科技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党员各推选2人,其他学院(含海都学院)各推选1人。

  2、各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将推荐报告、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党员推荐表(见附件)、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各1份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于12月23日前报送党委学工部(地点:润兴三楼学工大厅,邮箱:xgbjyk@163.com)。

  3、党委学工部审核,并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公示。

  四、评选要求

  各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分配名额,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防止形式主义,做到公开、公正。要通过此次评选,树立先进典型,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,齐心协力,团结奋斗,为学校的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  附件:青岛农业大学学生“优秀共产党员”推荐表